上海首发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白皮书******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供图
中新网上海1月9日电 (王笈)近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正式发布国内首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白皮书——《上海市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报告(2018-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系统全面总结上海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革命文物资源数量众多、内涵丰富,在中国革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行仓库抗战旧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报告》指出,上海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以下简称“革命文物”)主要呈现4个特点,即保护级别全、分布区域广、时间跨度长、建筑类型多。250处革命文物涉及全部4个保护等级,在上海各区均有分布,时间跨度长达150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占82%,建筑类型涵盖里弄住宅、传统民居、联排住宅、花园别墅、公寓大楼、公共建筑等,呈现出革命活动的广泛性、深入性。
《报告》指出,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革命文物保护基础不断夯实,展览展示水平和铸魂育人功能明显增强,革命文物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体系初步形成。
一是保护成效显著。5年来累计投入资金约5亿元,对62处(占比24.8%)革命文物进行了各类保护修缮,经评估保存基本完好以上有198处(占比80%)。
二是利用方式多样。有114处(占比46%)进行了各类活化利用,改建为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增设主题展览,设立纪念碑、纪念雕塑,融入公共空间等。
三是开放参观便捷。有146处(占比58%)对外开放,具备较为成熟的展示功能,参观体验良好。
四是宣传讲解多元。225处(占比90%)开展各类线上宣传,配备专兼职讲解人员,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报告》还总结了上海5年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弘扬方面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成效。包括:注重顶层设计,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整体保护,革命文物焕发新生;提升展示水平,讲好革命文物故事;深化系统研究,阐释革命文物内涵;强化教育功能,发挥铸魂育人作用;拓展运用方式,助力文旅融合发展;加强宣传推介,提升传播力影响力。
陈望道旧居。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据悉,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将依据《报告》成果,对上海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施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